伤残鉴定
1.受检人员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;
2.受检人员需提供如下病历资料:
(1) 伤后就医完整病历资料(如出院小结、手术记录单、门诊病历等);
(2) DR片、CT片及核磁共振片(MRI)等影像资料及检验报告单;
(3) 其它特殊检查的报告单。
3.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受检人员需向本机构出示交警部门的“交通事故认定书”;
注1: 不同损伤类型鉴定时机不同,原则上需临床治疗终结或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,具体鉴定时间请鉴定前来电咨询。
注2 :重新鉴定案件需提供既往鉴定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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