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户亲子鉴定需要提供材料
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  >  鉴定项目

落户亲子鉴定属于落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,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:

1、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: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军人身份证明、出生证、通行证等。

2、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,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。主要验证身份证明、留指纹、照相。

3、如因鉴定人确因不便,不方便到司法鉴定中心采样等,可联系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和验证身份


江西铭志司法鉴定中心
江西铭志司法鉴定中心
关注公众号
联系我们
Contant us
红谷滩红谷中大道第一街区A座607
电话:0791-82082096

友情链接:江西华邦

版权所有©江西铭志司法鉴定中心  联系人:汪主任  手机:13767106572  地址:红谷滩红谷中大道第一街区A座607

  技术支持:江西华邦LOGO黑.png

备案号:赣ICP备09013077号-1

公安.png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605号

0791-82082096
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